司法局副局长XX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述廉报告_

司法局副局长20xx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

体责任述责述廉报告

司法局副局长20xx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述廉报告

20xx年,本人按照上级部署,结合自身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工作职责,遵纪守法,防教结合,依法办事,勇于担当,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均取得较好成效。现将年度党风廉政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牢牢地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这个总闸门、总开关,坚持用长期性、经常性、时效性抓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勤勉履职,分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法律宣传效果显著

突出“3.8”、“6.26”农村法制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组建普法宣讲团,积极开展“法律六进、送法下乡”、“法

律进企业”系列活动。围绕当前多发、突发的山林、土地、水利等问题,到各乡镇举办法律讲座活动,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同时通过编发短信、微信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全年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6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万份(册),接待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七五”普法顺利开启。

(二)人民调解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推行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做好热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要节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二是依托“维稳基石工程”三级联动平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落实乡镇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截止到11月底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112件,调处成功3031件,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达97%,无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群体事件发生。

(三)加强社会管理,特殊人群管控规范

一是强化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在利用手机定位、一月一思想汇报对在矫人员管理的基础上,我局健全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和考核体系,严格落实社区在矫人员报告、居住地变更、外出请销假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督促社区服刑人员遵规守矩,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组织人员到各乡镇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家访,开展谈心谈话,树立其对新生活的信心,促其积极改造。同时联合检察院对司法所管理

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的不足进行了纠正。20xx年,累计收社区矫正对象389人,累计解除矫正257人,目前全区在矫人员132人,开展社会调查评估22起,对不服从管理、违规社区服刑人员警告20起,启动1起社区服刑人员收监程序。无脱管、漏管现象,矫正对象无重新违法犯罪。二是完善刑释人员安置帮教信息建档。全面建立辖区刑释人员信息库,实现了刑释人员信息平台联网;三是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同时对一些老弱病残刑释解教人员,想法设法为他们解决生存之道,有效解决了刑释人员生活压力,促进了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使其不至于重新走向违法犯罪道路。截止20xx年12月底共接收刑释人员204人,无一人重新犯罪。

三、廉洁自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1.执行党纪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坚决反对“四风”,认真协助局党组书记做好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民主集中制度,搞好班子团结,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促进司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

2.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股室的干部队伍教育,年内分别与分管股室的干部廉政谈话两次,共同学习了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相互交流了思想,带好队伍,廉洁从政,干净做事。一年来,所管股室干部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3.严格自律。不到乡镇司法所报销过任何费用,同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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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自己的亲属,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发生。

坚持依法行政,努力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解决问题依法,遇到问题找法,处理问题靠法;分管工作都严格按照上级精神和部署贯彻执行,按规定程序办事,需报批的坚持按程序报批。

四、自学积极,参加“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

认真撰写“严以修身”“严以律已”“严以用权”三个专题讨论的发言提纲,积极讨论,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扎实整改提高。

五、克服不足,奋力取得新进步新发展。

回顾一年的学习、工作,仍感存有不足,深入基层调研仍显不足,没有很好处理工学矛盾;今后要进一步挤时间加强学习,不断充实自己;勤思考,多调研,认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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