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202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党的最大政治优势

望江县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望江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

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

目录

1.《望江县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3)

2.表1(考核分组表) (8)

3.表2(定量评分标准) (9)

4.表3、表4(考核现场用表,提前联系被考核单位按参会

人数印制,考核会现场发放、填写、收取) (11)

5.表5、表6(提前联系被考核单位班子成员分别填写,考

核会现场收取) (13)

6.表7、表8(汇总用表) (16)

7.《公告》通稿 (18)

8.个别谈话要点 (19)

9.检查考核组组长(或副组长)在考核汇报会上的讲话

(代拟通稿) (20)

10.检查考核组注意事项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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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考核办法

根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市实施意见,县委决定2017年度继续对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以及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现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检查考核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责任制暨惩防体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检查考核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和其他党员县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责任制暨惩防体系领导小组成员和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同志担任,检查考核组成员由县纪委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县纪委机关干部及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组成。

二、考核对象

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各党政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处级领导干部除外),23家企业化管理的条管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满足县目标考核需要),共考核104个单位。

三、考核内容

1.党委(含政府)或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包括: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和支持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积极支持县委巡察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选人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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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作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等。

2.纪委(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包括: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强化纪律审查;强化党内监督等。

3.领导干部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其中:

(1)主要负责人履行责任情况,主要包括:履行领导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尤其是执纪问责、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

(2)班子其他成员履行责任情况,主要包括:落实分管职责、强化工作指导、加强教育管理、带头遵纪守法等。

4.工作奖惩,对纪检工作成绩突出,被上级党委或主管部门表彰的;未按县纪委要求及时报送信息报表等被县纪委约谈的,按规定进行加减分。

四、考核步骤

检查考核按照述职述德述廉、民主评测、民意调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指标考核、情况反馈等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一)发布考核公告。各被考核单位在考核组到达之前发布检查考核公告,设立考核组联系举报电话。

(二)召开述职述德述廉大会

会议由被考核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主持。

乡镇参会人员: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二级机构负责人、镇(乡)直单位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以及10名干部职工代表。

县直单位参会人员:1)职工人数40人以下的:全体干部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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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工人数40人以上的:班子全体成员、机关二级机构负责人、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5名干部职工代表。

会议议程为:

1.考核动员。由考核组组长作动员讲话;

2.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党政正职分别代表党政领导班子及个人作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班子其他成员提交个人书面述职述德述廉报告;

3.民主测评。由参会人员对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职责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4.组织开展民意调查。民意调查直接采用2017年度行风评议结果。

(三)个别谈话。乡镇谈话范围为领导班子成员、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乡镇直属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县直单位谈话范围为领导班子成员、二级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干部职工代表若干名。

谈话主要内容为被考核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情况、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纪律审查工作情况,以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查阅工作资料。主要包括: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文件、材料、会议记录,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记录等。

(五)指标考核。由考核组按评分标准打分。

(六)反馈考核情况。考核组汇总分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指标考核等情况,研究考核报告和反馈意见。反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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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主要包括: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党政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情况的总体评价,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总体情况,民主测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等。

五、考核结果评定和运用

1.领导干部个人考核总分为100分,民主测评占100%。民主测评设“优秀”“良好”“一般”和“差”四个等次。换算成百分制时,“优秀”计100分,“良好”计85分,“一般”计70分,“差”计55分。

2. 领导班子考核总分为100分,指标考核占60%,民主测评占20%,民意调查(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占10%,日常工作占10%(由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及各内设二级机构评分,各占5%)。

3.党政领导班子在考核年度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责任制领导小组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

(1)因部门单位系统性塌方式腐败被县委县政府或纪委通报批评的。

(2)党政主要负责人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并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其中,对跨单位调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在原单位的,对原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不否决现单位。

(3)领导班子成员中两人以上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并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其中,对跨单位调动的班子成员,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在原单位的,纳入原单位统计。

(4)集中考核民主测评环节,领导班子“一般”和“差”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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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之和超过30%,经核实确实存在问题的。

(5)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成绩连续两年位列全县同类单位最后1名的。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作以下处理:(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成绩纳入全县目标管理综合考核;

(2)考核结果报县委同意后,以县责任制领导小组的名义通报全县。设有纪检组和未设纪检组的单位进行分类排名,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和单位,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对乡镇位列倒数第1位的及县直单位设纪检组的位列后2位、未设纪检组的位列倒数第1位的,其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当年不得参加评先评优;

(3)对受到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的党政领导班子,取消当年综合性评先评优资格。由县委负责同志对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应负领导责任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自受到“一票否决”处理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

(4)对领导干部个人评定结果在全县排名后3名的,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或上级党委(党组)负责人对其约谈。连续两年排名后3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同志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5)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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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检查考核组安排表

望江县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

注: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2018年1月8日启动,1月30日全面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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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望江县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

(此项共60分,其中:落实主体责任30分,落实监督责任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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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

说明:1.每项得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2. 未设纪委(纪检组)的县直单位,只考核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对应指标得分计算方式为“主体责任得分乘2”(通报考核结果时,设有纪检组和未设纪检组的单位分类通报)。

3.各单位接受考核前,对照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自评。

4.各单位考核总分不超过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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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民主测评表

单位:测评时间:年月日

望江县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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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民主测评表单位:测评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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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满意度测评表(乡镇班子成员评县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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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

备注:在统计阶段,满意以1.00、较满意以0.85、一般以0.70、不满意以0.55加权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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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满意度测评表(县直单位班子成员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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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在统计阶段,满意以1.00、较满意以0.85、一般以0.70、不满意以0.55加权计分。

表7:

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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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各组负责统计“指标得分”“班子测评得分”二个项目,各组提交各单位的满意度测评表,由党风室统一汇总。

表8:

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汇总表

望江县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

备注:权数为优秀票率*1、良好票率*0.85、一般票率*0.7、差票率*0.55,四项加权后相加汇总。

公告

根据望江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考核的通知》部署,县第检查组定于月日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期间,如对检查考核对象和检查考核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于月日前直接向检查考核组反映。检查考核组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第检查考核组

2018年月日

个别谈话要点

个别谈话的主要内容是: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及领导干部学习遵守《廉政准则》情况。其要点是:

一、对党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简要评价,重点谈需要进一步改进的问题。

二、对党政班子成员个体表现情况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个人遵守《廉政准则》情况作简要评价,哪些干部表现较好或较差?

三、你认为当前本地本部门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什么?是否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四、你认为你单位领导班子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工程建设领域、公务用车、厉行节约等专项治理方面效果如何?

五、对检查考核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

在2017年度惩防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

基层党建考核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决定由四大班子里的党员县领导带队,分16个检查考核组,对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2017年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乡镇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今天我们一行到,进行检查考核,下面,我就做好此次检查考核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检查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在年终各方面工作任务相当繁重的情况下,县委决定由县委和县政府的各位领导亲自带队,抽调有关方面的同志,开展这次大规模、高规格的检查考核工作,充分体现了县委对反腐倡廉和基层党建考核工作的高度重视。因此,我们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检查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检查考核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准确把握检查考核内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主要考核县委、县政府分解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实行百分制考核,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综合评价,主要包括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本年度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惩防体系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履行工作职责等情况。关于基层党建责任制考核,县委组织部前期已就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门考核,这次主要就乡镇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三、按照规定程序完成考核工作。我们这次考核主要程序有:一是听取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工作汇报;二是召开民主测评会。首先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口头述职述德述廉、党委书记就基层党建工作进行口头述职、班子其他成员书面述职述德述廉,然后发放四个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三是采取个别座谈的形式,进一步了解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履行党建工作职

责情况;四是按照评分标准逐项查阅相关资料;五是对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民主测评、座谈了解以及指标考评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六是考核组将考核情况汇总后统一上报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结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层党建责任制考核,是县委交给我们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对全县反腐倡廉工作、基层党建工作成效的一个检验。希望大家积极配合支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共同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检查考核组注意事项

根据此次考核要求,请各检查考核组在工作中注意以下事项。

一、前期准备工作

检查考核工作须在2018年1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考核组与被检查考核单位商定。考核组在与被检查考核单位联系时,落实以下工作:

1、商定具体检查考核时间及主要工作程序安排,正式考核两天前向被考核单位提供考核公告通稿,由被考核单位在公开栏等醒目位置张贴。

2、商定相关测评表的印制和发放工作。发放表格如下:

(1)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民主测评表

(2)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民主测评表

(3)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满意度测评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发放,在考核前发放至各班子成员手上,并填好,于考核当天收回)

3、要求提供应参加情况汇报会、个别谈话人员名单(含职务)。

二、情况汇报会注意事项

1、会标:**乡(镇)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直接责任人职责情况考核工作汇报会。(除乡镇外的其它单位不要求安排会标)

2、会议由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主持。

3、检查考核组组长(或副组长)作动员讲话。

4、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班子其他成员提交书面述职述廉报告。

5、进行民主测评。

6、检查考核组回收测评表。

三、个别谈话注意事项

谈话前向谈话对象提供《个别谈话要点》,谈话记录使用统一印制的A4双线纸,需明确谈话时间、地点、主谈人、谈话对象、记录人和谈话内容等要素。

四、定量评分注意事项

根据定量评分标准查看相关材料,重点查看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带回相关资料汇编。

五、检查考核报告注意事项

检查考核结束后,形成考核报告,连同班子工作汇报、个人汇报材料、谈话记录、相关资料汇编及各类汇总表等材料交县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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